狗仗人势!
这个词,大家都熟悉。
但是,狗仗人势必须具备两个条件:一是狗恶,二是狗主人有点小权、有点小势力。
说话间,这两个条件就成熟了。
今年9月,安阳一老人在小区遛弯时,被两条大狗咬伤了。监控显示,狗主人就在现场,眼睁睁看着恶狗咬了人。河南广播电视台民生频道《小莉帮忙》栏目,就此事追踪了一个多月,做了9期报道。 应该说,监控有了,媒体介入了,双方坐下来谈谈赔偿,就完事儿了。老人家属报警,民警、物业和记者小莉到了狗主人家跟前,狗主人一直避而不见。小莉询问当地城管部门,得知巨型贵宾犬属于禁养犬只,归公安部门管理,不予办理狗证。于是,向相关单位反映。但是,即便有当地城管、辖区民警调查协调,狗主人仍不肯正面回复。小莉和老人家属通过打听、求证,解开了谜底:狗主人系安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一个队长。于是,受害人去狗主人的单位实名举报。对方依然避而不见,倒是办公室主任出来和稀泥,说狗主人怕矛盾升级,再这样下去要告他们诽谤。后来,他们再次去该单位。没料到,现场冲出几名陌生神秘人,要动手。办公室主任则笑着、看着。之后,警方从神秘人身上搜出警棍。如果说“狗仗人势”,那么,咬人狗“仗”的是王新刚。但是,王新刚又“仗”的是谁?神奇的是,本来在“禁养”之列的两只大狗,狗证也办了,赫然写着“心理辅导犬”。如果这样的恶狗“辅导”狗主人的“心理”,就成“人仗狗势”了。记者小莉实在忍不住了,哭得哞哞叫,我看了我都难受。著名评论人佘宗明评论说:他错了,他知道他错了,他知道大家知道他错了,他知道大家知道他知道错了……但是,他就是不认!我们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分析:第一,咬人的狗由狗主人饲养,肯定会听命于狗主人,狗主人就有防止危险发生的义务,但狗主人没有防止;第二,狗咬人之后,狗主人应履行救助受害人的义务,但狗主人没履行;第三,狗咬人事件发酵后,狗主人的身份暴露,但他更加嚣张......狗不懂事,狗主人难道也不懂事?于情于理与法,狗主人都应干点“人”该干的事。难怪,郑渊洁曾说:越来越多的人像狗,越来越多的狗像人。狗再精能,也不懂法律,也不会有理性与道德,但人有。所以,任何一部“管狗”的法律法规制度,都是“管人”的。狗咬人,不是让“狗”负责,而是让“人”负责。我只相信,王新刚的后台无论有多硬,都硬不过人民,硬不过法律!最新消息是,11月18日,王新刚一家终于想委托社区来和解了!